2019年11月25日09:28 來源:浙江日報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四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部署要求,緊密結合浙江實際,研究了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堅持以“八八戰略”統領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
1.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在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歷史性會議。全會通過的《決定》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向世界宣示了人類對美好社會制度追求的 “中國方案”,為實現我們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省域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在省域層面的落實和體現,是立足省域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推進現代化建設的具體治理實踐。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浙江堅持以 “八八戰略”統領推進省域治理,創造了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顯著成就。近年來,浙江堅持 “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全面實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牽引推動省域治理再創新優勢。當前,浙江正處於“兩個高水平”建設的關鍵階段,國家治理的新要求、時代變革的新趨勢、全省人民的新期盼,對省域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強化模范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責任擔當,努力在“八八戰略”指引下開創省域治理現代化的新局面。
2.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自覺扛起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改革開放先行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萌發地的使命擔當,堅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以“八八戰略”為統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推進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突出落實國家治理的關鍵性舉措、引領省域治理的創新性機制、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牽動性載體,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實現“兩個高水平”提供有力保証,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浙江的生動實踐。
“八八戰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浙江萌發與實踐的集中體現,蘊含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實踐要義和價值追求,體現著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規律和發展方向,是中央精神和浙江實際相結合的省域治理思想舉措的大集成,是實踐証明符合發展規律、符合時代要求、符合浙江實際的省域治理總方略。必須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堅定不移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與時俱進創新“八八戰略”的實踐載體,推動國家治理總體部署與省域治理實踐創新更好結合,模范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努力打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省域治理的范例。
“最多跑一次”改革秉承“八八戰略”蘊含的治理宗旨觀和方法論,是“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的牽動性舉措,是引領改革創新、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關鍵路徑,已從政務服務走向公共服務、經濟管理、社會治理、民主法治實踐,形成了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整體效應。必須堅持把“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風運用到省域治理各方面全過程,聚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突出省域治理關鍵環節和具體制度,重點健全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現代法治體系、高質量發展制度體系、社會治理體系、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保障體系,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征、浙江特色的省域治理現代化路子。
3.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基本原則。必須堅持以黨的領導為根本,全面落實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堅定制度自信,把牢正確政治方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必須堅持以走在前列為使命,統籌改革、發展、穩定,做到政府有為、市場有效、社會有序,使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轉化為發展勝勢。必須堅持以數字化治理為支撐,高水平建設數字浙江、信用浙江,一體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建設,促進治理方式現代化。必須堅持以制度執行為保障,堅決維護制度權威,強化法治剛性規范和德治柔性約束,創新完善治理機制與實施載體,確保省域治理有力有為有效。
4.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主要目標。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爭當省域治理現代化排頭兵,成為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最多跑一次”牽引各領域改革全面突破、全面見效,數字化變革全面推進、全面深化,在省域治理上積累形成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體系,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有效能的堅實保障﹔到二○三五年,基本實現省域治理現代化,形成與全面建成“六個浙江”相適應的高水平整體治理效能﹔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高水平全面實現省域治理現代化,形成高水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強有力制度保障。
二、落實和健全黨的領導制度體系
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最根本的是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黨對省域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全面領導,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浙江令行禁止、一貫到底。
1.完善保障“兩個維護”的制度機制。構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長效機制,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各層級學習制度,建立重大決策前專題學習機制,統籌用好網絡學習平台,深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浙江萌發與實踐的研究,爭當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排頭兵。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貫徹落實機制,嚴格執行向黨中央、向總書記請示報告制度。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完善黨內政治生態評估制度,提高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政治能力。優化黨的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體系與治理體系有機銜接,確保黨的領導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完善嚴格執行黨內法規的機制,健全省委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2.完善黨委統籌推進治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委議事決策等工作制度,加強重大決策的調查研究、科學論証、風險評估,提高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鞏固提升機構改革成果,加強黨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作用,制定完善議事規則,提高議事能力和協調水平,強化黨委職能部門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健全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健全人大依法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和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機制,完善人大組織制度、選舉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論証、評估、評議、聽証制度,完善代表聯絡機制。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制定政協協商工作實施辦法,健全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的程序機制,建好委員會客廳、“請你來協商”、民生協商論壇等平台,建立政協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完善圍繞落實省委重點工作開展專項民主監督制度。健全政黨協商工作機制,完善民主黨派省委會直接向省委提出建議制度,完善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能方法。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健全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溝通聯絡機制,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完善新時代僑務工作機制。加強浙港澳合作,深化浙台交流和融合發展。堅持黨管武裝原則,大力支持和加強國防、軍隊和后備力量建設,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健全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機制。完善對市縣工作統籌領導的工作機制,激發市縣和部門的執行力、創造力,倡導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完善市委書記工作例會、省直單位廳局長和縣(市、區)委書記工作交流會等平台機制,完善黨委書記述職評議制度﹔全面落實省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清單,決不容許重大突發事件、敏感事件等遲報漏報瞞報。
3.完善思想文化引領機制。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提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凝聚力和引領力,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加強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強化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制度,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穿到省域治理實踐中。健全新時代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加強新聞輿論、網絡、高校、基層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創新面向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宣傳宣講載體。把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健全領導干部進高校作形勢政策報告制度,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齊抓共管機制,健全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體制機制。強化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機制,筑牢文化自信的根基。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把好思想關、政治關、質量關,健全引導新型文化業態健康發展機制。強化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深度融合發展,改進媒體傳播方式,建立以內容建設為根本、先進技術為支撐、創新管理為保障的全媒體傳播體系,打造新型主流媒體,打造對外傳播平台和品牌,提升國際傳播能力。
4.構建“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長效機制。創新完善“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工作載體,改進調查研究制度,完善省領導牽頭主持重點調研課題、牽頭領銜重大改革項目、牽頭抓重要工作落實、牽頭聯系重大項目制度。建立全覆蓋、全過程、全天候的“三服務”工作體系,推進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包鄉走村”常態化,完善“三服務”小管家(協同辦理平台),優化問題梳理分類、匯總提交和跨部門協調交辦、跟蹤督查機制。全面落實“三個跑遍”要求,完善黨員、干部面對面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創新互聯網時代群眾工作機制。建立黨委、政府重大政策舉措發布引導機制,創新完善電視問政等新聞監督機制,積極運用“浙裡督”推動“三服務”落到實處。
5.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制度,完善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紀委監督責任“四責協同”機制。堅持權責法定、權責透明、權責統一,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建立權力運行可查詢、可追溯的反饋機制,確保權力運行公開規范高效。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強化政治監督,完善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監督網絡和統籌銜接工作機制,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紀委監委專責監督同審計、統計等各類監督融會貫通,強化對各級主要領導干部監督機制,構建全方位、立體式、動態化干部監督體系。深化標本兼治,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動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堅決遏增量、減存量,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三、健全現代法治體系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高水平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強化數字化對法治現代化的支撐,形成與數字時代相適應的現代法治體系。
1.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機制和程序,利用數字化手段擴大立法公眾參與,扎實抓好地方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全面落實“高質量立法、惠民立法、環保立法、弘德立法、協同立法”新理念,高水平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有機高效銜接,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加強省人大對設區市立法工作的審查和指導,完善設區市立法工作機制,提高設區市立法能力和水平。健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大力加強立法人才隊伍建設。
2.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全面實現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優化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組織、行政監督體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成全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執法力量整合,完善執法聯動機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嚴格執行部門“三定”規定,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創新統籌利用行政管理資源的機制和方法。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推進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整合,優化布局結構,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推行扁平化的行政管理體制,完善省管縣體制機制,提高中心城市統籌資源配置能力,有序穩妥推動中心城市行政區劃調整,開展嘉興強化市域統籌、推進市域一體化改革試點。積極穩妥推進鎮村規模調整,完善強村賦能、強鎮擴權體制機制,推進片區組團發展,暢通特大村培育小城鎮、特大鎮和經濟功能區培育小城市的渠道。
3.深入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將數字化變革性力量融入法治政府建設之中,推進職能重塑、流程再造、業務協同、效能提升,促進政務公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政府數字化轉型帶動各領域數字化轉型。健全全省統一、線上線下融合的政務服務體系,拓展完善“浙裡辦”功能,迭代完善“浙政釘”和咨詢投訴舉報平台,加快建成“掌上辦事之省”“掌上辦公之省”,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加大黨政機關、公共服務組織、金融機構等信息系統整合力度,在省公共數據平台上構建全省統一的省域治理專題數據庫、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信息庫。拓展深化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環境保護、政府運行等領域數字化應用,強化基礎性支撐,加快形成即時感知、高效運行、科學決策、主動服務、智能監管的新型治理形態。積極推進“城市大腦”建設,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細化水平。加強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長三角“一網通辦”平台的銜接貫通,提高跨區域數據共享和數字化治理水平。積極探索建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
4.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探索構建立體化、多元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完善“分調裁審”工作制度,建立執行難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強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充分運用司法大數據資源,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推進移動微法院迭代升級,推行“指尖訴訟、掌上辦案”。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權力運行管理監督機制,切實防止冤假錯案,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監督體系。構建社會“大普法”格局,強化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法制度,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引導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健全高質量發展制度體系
以高水平治理推進高質量發展,關鍵在健全高質量發展制度體系。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重點,在破解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障礙上下更大功夫,再創治理和發展新優勢。
1.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建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 “10+N”行動,努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實施更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中國(浙江)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浙江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打造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確保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確保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探索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健全支持民營經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制定實施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完善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政策體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構建降本減負長效機制,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和服務體系。完善企業、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機制,建立企業緊急事態應對制度,健全市場主體平穩退出制度。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深化全覆蓋“証照分離”改革,實現常態化企業開辦全流程“一日辦結”和地方設置涉企事項“零許可”。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行“標准地+承諾制”,迭代升級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加快實現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審批“最多80天”並持續提速提質。深入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完善金融支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完善金融和科技融合發展機制,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現代地方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努力打造最優信用生態。培育新零售、新消費,構建更有效的擴大內需機制。加快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健全以“畝均效益”為導向的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機制,探索建立全省統一的線上線下對接的要素二級市場體系。深化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完善建設“一帶一路”重要樞紐的標志性載體機制,構建浙江特色的全球貿易促進體系,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和擴大進口,努力在數字貿易、大宗商品貿易等領域創造制度型開放新優勢,健全“跳出浙江、發展浙江”聯動機制,推廣完善 “最多跑一次”海外版,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加快建成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准體系,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干預,探索符合新經濟特點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2.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驅動發展機制。堅持需求側、供給側協同發力,重構區域創新生態系統,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建立打造世界級先進制造業基地的制度政策體系。健全關鍵核心技術攻堅體制機制,加強基礎研究和實驗室體系建設,創新優化浙江大學、西湖大學、之江實驗室、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等重大科研創新平台體制機制,完善引進大院名所共建“高尖精特”創新載體機制,推進前瞻性、基礎性、關鍵性科技創新。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優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機制,發揮領軍型企業在產業鏈協同創新中的頭雁效應,創新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和利益分配機制,建立一批戰略性、引領性產業創新聯盟,辦好一批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市場化、國際化、規范化的科技大市場。健全科技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完善科技獎勵制度,健全科研機構、項目、人才評價體系。完善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機制。深入推進產業大平台優化提升,健全平台職能配置、管理體制、退出機制,加快形成以國家級平台為龍頭的基本穩定的高能級平台體系。優化創新創業創造生態系統,完善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機制,健全市場主體升級機制,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和僵尸企業出清機制。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深入實施高等教育強省戰略,完善高校建設發展支撐保障機制和“雙一流”建設機制,以超常規舉措加強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更加開放、更有力度的高層次人才培育引進工作體系,努力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
3.強化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引領機制。完善重大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度,建立健全以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為支撐的統一規劃體系,加強規劃銜接,提高規劃質量,強化政策協同,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加強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強化用途統籌協調管控,推進“多規合一”。健全以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為依據的差異化政策和考核評價體系,加快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
4.完善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空間治理機制。協同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制度創新,高水平參與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共建共管,縱深推進小洋山全域一體化開發,探索甬舟深度一體化,打開一體化發展帶動高質量發展的通道。高質量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強化“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協同機制。構建大都市區引領“四大建設”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模挂鉤機制,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四大都市區、中心城市和國家戰略承載地傾斜,創新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機制,提高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建設現代人民防空體系,完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制度,推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依法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化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完善新型合作經濟發展機制和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推動科技進鄉村、資金進鄉村、青年回農村、鄉賢回農村,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優化山海協作平台和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創新“飛地經濟”合作模式。構建現代海洋經濟體系,創新完善港產城灣一體化發展機制。完善對口支援合作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提高工作精准性、實效性。
5.構建全域美麗的綠色發展體制機制。深化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空間管制制度,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機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全面建立和推行美麗鄉村、美麗城鎮、美麗城市建設標准,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構建公用設施集約建設、高效利用、長效運維機制。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完善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和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灣(灘)長制、林長制,健全治水治氣治土治廢長效機制,大力推進“幸福河”建設,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普遍實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制度,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高水平推進國土綠化美化,推進國家公園創新,嚴格落實圍填海政策。推進城鄉全域有機更新,規范異地搬遷,探索開展未來社區建設試點,建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危舊房、違法建筑治理長效機制,加快推進廁所革命,加快全面消除城鎮“筒子樓”“拎馬桶”等現象。深化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全面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推行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完善自然資源全生命周期監管體制,完善能源“雙控”制度,加快天然氣體制改革,深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綠色發展財力獎補和生態補償機制,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等交易制度,強化美麗經濟發展激勵,拓寬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通道。
6.堅持和完善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著眼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運用數字技術精准實現“民呼我應”,完善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健全責任落實、投入保障、評估考核工作機制,確保全省財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於民生,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完善大眾創業平台和扶持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高全社會創業活力和就業能力。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建立基礎教育提質減負有效機制,強化公辦教育高質量發展保障體系,促進公辦、民辦教育協調發展,加快補齊各項教育事業短板,完善中高考招生制度,發展“互聯網+教育”,建設泛在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率先高水平實現教育現代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健全殘疾人保障和服務制度。健全退役軍人組織管理、工作運行和政策制度體系,構建退役軍人全生命周期服務管理新模式。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穩步推進省級統籌,實現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就診“一卡通”,探索建立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獨立險種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深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全面推行城市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建設,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加強和改進城鄉居民個性化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務,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深化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文藝精品創作引導和扶持機制,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夜間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強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設施、旅游景區等延伸覆蓋,推動公共場所服務大提升。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制,推行出租房旅館式管理。完善社會力量興辦社會事業體